数字政通(300075):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强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1、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数字政通”)董事长及实际控制人吴强华先生持有数字政通136,464,97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1.97%,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的22.23%),计划在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0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93%,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的1.95%)。 公司于近日收到数字政通股东吴强华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姓名:吴强华 2、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投资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新兴企业及个人资金安排等需求。
5、减持股份来源: 吴强华先生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 (二)股东持股意向、承诺及履行情况 上述减持股份的董事不存在任何此前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不涉及与持股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的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票价格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的股东承诺:在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股份的股东为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督促股东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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