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旺电子(603228):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时间:2025年07月04日 20:30:42 中财网
原标题:景旺电子: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景旺电子
股票代码:60322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深圳市景鸿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源三路158号景旺电子大厦13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智创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香港九龙观塘成业街7号宁晋中心18楼B1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深圳市奕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195号天利中央商务广场(二期)C2305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刘绍柏
住所/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源三路158号景旺电子大厦信息披露义务人五:黄小芬
住所/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源三路158号景旺电子大厦信息披露义务人六:卓军
住所/通讯地址:香港九龙观塘成业街7号宁晋中心18楼B1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七:刘羽
住所/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源三路158号景旺电子大厦权益变动性质:减持股份,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5年7月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旺电子”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景旺电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5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6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10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11
第五节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13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6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7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8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1
第七节备查文件.......................................................................................................2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3
第一节释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景鸿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智创投资有限公 司、深圳市奕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绍柏、 黄小芬、卓军、刘羽
景旺电子、上市公 司、公司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景鸿永泰深圳市景鸿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智创投资智创投资有限公司
奕兆投资深圳市奕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报告书《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证券交易 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景20转债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景23转债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股权激励计划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深圳市景鸿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名称深圳市景鸿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源三路158号 景旺电子大厦13层
法定代表人黄小芬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917220XU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
成立日期2012-01-06
主要股东黄小芬持股50%、深圳市奕兆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持股50%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智创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智创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香港九龙观塘成业街7号宁晋中心18楼B1室
董事卓军
已发行股本1港元
商业登记证号码59378185
经营范围从事投资控股业务
成立日期2012年2月1日
主要股东卓军持股100%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深圳市奕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深圳市奕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195号天利中央商务广场 (二期)C2305
执行事务合伙人黄小芬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CPABU58B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成立日期2023年7月24日
股东构成黄小芬持股51%;刘羽持股49%
4、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刘绍柏

姓名刘绍柏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44030119620908****
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源三路158号 景旺电子大厦
公司任职董事长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地区永久居留权
5、信息披露义务人五:黄小芬

姓名黄小芬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44032119631110****
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源三路158号 景旺电子大厦
公司任职董事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地区永久居留权
6、信息披露义务人六:卓军

姓名卓军
性别
国籍中国香港
身份证号H0222***
通讯地址香港九龙观塘成业街7号宁晋中心18楼B1室
公司任职董事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地区永久居留权香港永久居民
7、信息披露义务人七:刘羽

姓名刘羽
性别
国籍中国香港
身份证号R3072***
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源三路158号 景旺电子大厦
公司任职董事、总裁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地区永久居留权香港永久居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景鸿永泰、智创投资及实际控制人刘绍柏先生、黄小芬女士、卓军女士于2020年1月6日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刘羽先生于2023年8月14日出具了《关于遵守<一致行动协议>的承诺函》,与前述一致行动人保持一致行动。此外,刘绍柏先生、黄小芬女士、刘羽先生、奕兆投资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综上,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景鸿永泰、智创投资、奕兆投资、刘绍柏先生、黄小芬女士、卓军女士、刘羽先生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份性质
深圳市景鸿永泰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280,075,32229.87无限售条件股份
智创投资有限公司281,643,90830.04无限售条件股份
刘绍柏478,8050.05无限售条件股份
黄小芬417,9400.04无限售条件股份
深圳市奕兆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未直接持有公司股 份
卓军-- 
刘羽-- 
合计562,615,97560.00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注:以上总股本数据不包含“景23转债”2025年7月4日转股数据)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原因系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登记完成、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可转债转股,使得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需求而减持公司股份。

二、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披露了《景旺电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暨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公司控股股东景鸿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鸿永泰”)、智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创投资”)、实际控制人暨董事刘绍柏先生、黄小芬女士计划自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9月15日),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934.9503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862.6470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暂无增加或减少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未来12个月内若发生相关股份变动事项且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88,657,775股,占前次简式权益报告签署日(2024年7月16日)总股本数898,181,889股的65.5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62,615,975股,占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数937,693,150股(不包含2025年7月4日“景23转债”转股)的60.00%。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变动前后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2024年7月16日)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2025年7月4日)  
 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 例(%)股份性质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 例(%)股份性质
深圳市景鸿永 泰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293,731,12232.70无限售条件股 份280,075,32229.87无限售条件 股份
智创投资有限 公司293,731,10832.70无限售条件股 份281,643,90830.04无限售条件 股份
刘绍柏638,4050.07无限售条件股 份478,8050.05无限售条件 股份
黄小芬557,1400.06无限售条件股 份417,9400.04无限售条件 股份
合计588,657,77565.54 562,615,9756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自2024年7月17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登记完成、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可转债转股,使得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需求减持公司股份,上述原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减少至60%,触及5%的整数倍,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变动日期变动方式变动数量(股)变动比例 (%)变动后一致 行动人合计 持股比例
景鸿永泰2024/7/17-股权激励计划预留0-2.5862.96%
智创投资2025/6/15授予登记、回购注 销、可转债转股导 致被动稀释   
刘绍柏     
黄小芬     
景鸿永泰2025/6/16- 2025/7/4减持股份、可转债 转股导致被动稀释-26,041,800-2.9660.00%
智创投资     
刘绍柏     
黄小芬     
合计-26,041,800-5.54   
注:1、自2024年7月17日至2025年6月15日期间,公司完成向104名激励对象授予212.9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回购注销206,800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景20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34,441,249股;“景23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404,419股;公司总股本由898,181,889股增加为934,950,557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由65.54%变更为62.96%。

2、自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7月3日期间,“景23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2,742,593股,公司总股本由934,950,557股增加为937,693,150股;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减持26,041,800股,合计持股比例由62.96%变更为60.00%。

3、上述被动稀释情况不包含2025年7月4日的可转债转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拥有上市公司权益股份受限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前6个月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景鸿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小芬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智创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卓 军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奕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黄小芬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刘绍柏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黄小芬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卓 军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刘羽
年 月 日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明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证券部,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景旺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深圳市
股票简称景旺电子股票代码603228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深圳市景鸿永泰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 智创投资有限公 司、深圳市奕兆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刘绍柏、黄 小芬、卓军、刘羽信息披露义务人 注册地/地址1、深圳市景鸿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 光源三路158号景旺电子大厦13层 2、智创投资有限公司、卓军:香港 九龙观塘成业街7号宁晋中心18楼 B1室 3、深圳市奕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 社区海德三道195号天利中央商务广 场(二期)C2305 4、刘绍柏、黄小芬、刘羽:深圳市 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源三路 158号景旺电子大厦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 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是 ? 否□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可转债转股等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588,657,775股 持股比例:65.54%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26,041,800股 变动比例: -5.54%
  
  
  
在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4年7月17日-2025年6月15日 方式: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可转债转股导致被 动稀释; 时间:2025年6月16日-2025年7月4日 方式:1、景鸿永泰、智创投资、刘绍柏、黄小芬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 公司股份;2、可转债转股导致被动稀释(不包含2025年7月4日的可转债转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个月内继续 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6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 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景鸿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小芬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智创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卓 军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奕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黄小芬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刘绍柏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黄小芬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卓 军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刘羽
年 月 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