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中曼石油(603619):中曼石油关于2025年6月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19 证券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5-045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6月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曼石油”)及全资子公司中曼石油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本次为中曼钻井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申请1,800万元人民币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阿克苏中曼分别向阿克苏塔里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宿支行申请26,000万元人民币贷款、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宿支行申请20,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目前,公司为中曼钻井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为阿克苏中曼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87,436.61万元(均不含本次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分别于2025年4月23日和2025年6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本次担保金额在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中曼石油钻井技术有限公司
(一)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人名称: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曼石油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2、债权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 3、债务人名称:中曼石油钻井技术有限公司 4、主债权金额:1,800万元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7、保证范围:本合同所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以及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8、合同签署日期:2025年6月27日 (二)公司与阿克苏塔里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宿支行签署的《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人名称: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名称:阿克苏塔里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宿支行 3、债务人名称:阿克苏中曼油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4、主债权金额:26,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的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根据主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贷款人宣布本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7、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包括全部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支出或应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8、合同签署日期:2025年6月20日 (三)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宿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人名称: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宿支行 3、债务人名称:阿克苏中曼油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4、主债权金额:20,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的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不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保证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8、合同签署日期:2025年6月26日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曼钻井、阿克苏中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和贷款业务提供担保支持,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被担保方中曼钻井、阿克苏中曼为全资子公司,且公司对上述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方面具有充分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有助于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需求。各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31,223.41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本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4.21%。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孙公司。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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