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阳科技(300920):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阳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润阳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4号),公司获准公开发行 2,5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不涉及公司原有股东公开发售股票。本次发行价格为 26.9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7,32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1,201.98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年 12月 21日对上述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1043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闲置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6,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5年6月10日,公司已将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5,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该事项已于2025年6月11日公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相关规定,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为满足公司的业务拓展需要,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同期一年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3.0%测算,预计最高可为公司节约潜在利息支出240万元,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5年7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陆松萍 陆晓航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7月 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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