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丰精工(873169):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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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7月04日 20:14:33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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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七丰精工: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873169 证券简称:
七丰精工 公告编号:2025-050
七丰
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陈跃忠 | 董事长 | 34,202,000 | 41.8397% |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前所得、股权激
励所得 |
蔡学群 | 董事 | 5,404,000 | 6.6108% |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前所得、股权激
励所得 |
蔡大胜 | 董事、高
级管理人
员 | 130,000 | 0.1590% |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前所得、股权激
励所得 |
张帆 | 董事 | 146,100 | 0.1787% |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前所得、股权激
励所得 |
朱晓琴 | 高级管理
人员 | 119,000 | 0.1456% |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前所得、股权激
励所得 |
谭金业 | 监事会主
席 | 30,000 | 0.0367% |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前所得 |
沈引良 | 监事 | 100,000 | 0.1223% |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前所得 |
马世华 | 监事 | 30,000 | 0.0367% |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前所得 |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
称 | 计划减持数
量
(股) | 计划减
持数量
占总股
本比例
(%) | 减持
方式 | 减持
期间 | 减持
价格
区间 | 拟减持
股份来
源 | 拟减
持
原因 |
陈跃忠 | 1,375,897 | 1.6831% | 集中
竞价
或大
宗交
易 | 自本公
告披露
之日起
30个交
易日之
后的三
个月内 | 根据
市场
价格
确定 | 北京证
券交易
所上市
前取得 | 资金
需求 |
蔡学群 | 216,534 | 0.2649% | 集中
竞价
或大
宗交
易 | 自本公
告披露
之日起
30个交
易日之
后的三
个月内 | 根据
市场
价格
确定 | 北京证
券交易
所上市
前取得 | 资金
需求 |
蔡大胜 | 4,041 | 0.0049% | 集中
竞价 | 自本公
告披露 | 根据
市场 | 北京证
券交易 | 资金
需求 |
| | | | 之日起
30个交
易日之
后的三
个月内 | 价格
确定 | 所上市
前取得 | |
张帆 | 4,081 | 0.0050% | 集中
竞价 | 自本公
告披露
之日起
30个交
易日之
后的三
个月内 | 根据
市场
价格
确定 | 北京证
券交易
所上市
前取得 | 资金
需求 |
朱晓琴 | 3,232 | 0.0040% | 集中
竞价 | 自本公
告披露
之日起
30个交
易日之
后的三
个月内 | 根据
市场
价格
确定 | 北京证
券交易
所上市
前取得 | 资金
需求 |
谭金业 | 1,212 | 0.0015% | 集中
竞价 | 自本公
告披露
之日起
30个交
易日之
后的三
个月内 | 根据
市场
价格
确定 | 北京证
券交易
所上市
前取得 | 资金
需求 |
沈引良 | 4,041 | 0.0049% | 集中
竞价 | 自本公
告披露
之日起 | 根据
市场 | 北京证
券交易 | 资金
需求 |
| | | | 30个交
易日之
后的三
个月内 | 价格
确定 | 所上市
前取得 | |
马世华 | 1,212 | 0.0015% | 集中
竞价 | 自本公
告披露
之日起
30个交
易日之
后的三
个月内 | 根据
市场
价格
确定 | 北京证
券交易
所上市
前取得 | 资金
需求 |
(一) 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陈跃忠、蔡学群、蔡大胜、沈引良为一致行动人,拟减持总股数不超过
1,600,513股,减持比例不超过1.9579%;张帆、朱晓琴、谭金业、马世华单
个主体不超过 1%;上述股东拟在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
计卖出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698%。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一)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亦未违背相关主体曾作出的减持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其他交易安排,且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存在重大负面事项及重大风险。
(四)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的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公司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 备查文件
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七丰
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7月 4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