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源新材(300980):募投项目延期
证券代码:300980 证券简称:祥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8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7月 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新能源车用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6年 7月 7日延期至 2027年 7月 7日;“智能仓储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5年 7月 7日延期至 2026年 7月 7日。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41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本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方式进行,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46,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实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6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 46,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4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5,6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年 7月 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201.6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5,398.3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3〕355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与保荐机构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将以下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
(二)募集资金目前存放和在账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在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在实施“新能源车用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智能仓储中心建设项目”过程中,综合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产业布局、厂房利用等多方面因素考虑,并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控制了投资节奏,减缓了募投项目的实施,因而上述项目整体实施进度有所延迟,无法在原定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经审慎研究,拟将“新能源车用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6年 7月 7日延期至 2027年 7月 7日,“智能仓储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5年 7月 7日延期至 2026年 7月 7日。 (四)是否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公司发展战略、项目实施周期、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的募投项目投入进度有所放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形。 公司始终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管理并高效利用募集资金,避免盲目追求资金执行进度,重点把控项目质量与成效,防范投资风险。 (五)预计完成的时间及分期投资计划 为确保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能够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长远规划,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与高效使用,公司在深入考量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状况及募投项目的当前实施进展后,经审慎研究,拟将“新能源车用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6年 7月 7日延期至 2027年 7月 7日;将“智能仓储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5年 7月 7日延期至 2026年 7月 7日。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项目的设备购置、研发投入等,并根据实际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 (六)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实时关注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情况,制定实施计划,优化资源配置,合理统筹,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后续建设。同时还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的变化,保障募投项目按期完成。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向、项目基本实施内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加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 六、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 7月 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持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不变的情况下,计划将“新能源车用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6年 7月 7日延期至 2027年 7月 7日;“智能仓储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5年 7月 7日延期至 2026年 7月 7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 7月 3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保持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不变的情况下,对“新能源车用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与“智能仓储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系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等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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