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2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5年07月04日 20:10:46 中财网
【20:03 卡倍亿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卡倍亿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1.00元/股(含)。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的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公司在完成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50.63元/股,生效日期为2025年5月22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7月2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376,74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32%,最高成交价为51.8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5.9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73,271,15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约定,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二)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 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 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 不得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 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03 海川智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海川智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合计人民币3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及2025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号)、《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号)、《关于拟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号)及《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号)。

一、购买国债逆回购的基本情况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国债逆回购产品,截至本公告日,已到期的国债逆回购资金本金和收益已全部收回,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购买品种金额 (万元)认购日到期日年化收 益率收益金额 (万元)
128天国债 逆回购10039.102025年6月5日2025年7月2日1.665%12.82

同时,在以上决议授权范围内,公司根据经营情况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继续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序号购买品种金额 (万元)认购日到期日年化收 益率
128天国债逆回购10051.002025年7月3日2025年7月30日1.510%

二、投资收益与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国债逆回购投资收益
由于国债逆回购利率远高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国债逆回购投资具有明显的收益性。

2、国债逆回购投资风险
市场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大,当国内外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和利率等市场价格出现波动,可能会对公司开展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产生一定影响;利率风险: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在初始成交之时利率即已锁定,收益大小也已确定,因此在逆回购到期日之间市场利率波动对已发生的交易没有影响;履约风险:公司拟开展的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系采用标准券方式的质押式回购交易,不存在履约风险。

3、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度的要求进行投资。
(2)公司将结合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国债逆回购投资,并保证投资资金均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活动,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 增加公司收益,优化资产结构,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目前在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逆回购产品具有安全性高、周期短而灵活、收益相对较高等优点,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适当的时机参与投资,既可实现较高的收益,也能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不受影响。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年累计购买国债逆回购明细:
序号购买品种金额 (万元)认购日到期日年化收 益率是否 到期
128天国债逆回购13683.002025年1月16日2025年2月12日2.300%
228天国债逆回购13706.402025年2月13日2025年3月12日1.820%
328天国债逆回购1714.802025年3月13日2025年4月9日1.985%
428天国债逆回购8285.202025年3月13日2025年4月9日1.980%
528天国债逆回购10014.802025年4月10日2025年5月7日1.770%
628天国债逆回购10027.402025年5月8日2025年6月4日1.660%
728天国债逆回购10039.102025年6月5日2025年7月2日1.665%
828天国债逆回购10051.002025年7月3日2025年7月30日1.510%

注:截至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尚未到期的金额合计为1005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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