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世光电(002952):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完成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25-028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权益变动触及1%整 数倍暨减持完成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林雪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3月 28日发布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4),对林雪峰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林雪峰先生拟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年 4月 21日~2025年 7月 20日,窗口期不得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比例不超过 0.9856%。 公司于近日收到林雪峰先生出具的《股份变动触及 1%整数倍暨减持完成的告知函》,截至 2025年 7月 3日,林雪峰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比例0.9856%,林雪峰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触及 1%的整数倍且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份”系高管锁定股。 3、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汇总不一致情况,均为小数点四舍五入导致。 1、林雪峰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林雪峰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3、林雪峰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林雪峰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如下承诺: 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的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转让公司股份数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0%。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个月,且不因本人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发生变更、因离职等原因不担任相关职务而放弃履行本项承诺。 对于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在解除锁定股份数量范围内减持。 所持公司股份减持时,将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实施,减持的股份可能达到上市时所持公司股票数量的 100%。将在减持前 4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减持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时,将在首次卖出的 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所披露的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作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雪峰先生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5、本次权益变动后,林雪峰先生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林雪峰先生出具的《股份变动触及 1%整数倍暨减持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7月 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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