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中介机构被罚,未勤勉尽责不能成为“遮羞布”
总体来看,此次被罚的有三家审计机构和一家律师事务所及相关责任人员,罚没总额为2862万元。其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及人员被罚没1800万元,占比近63%;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及责任人员被罚没合计90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及责任人员被罚没363万元。另一家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及责任人员被罚没近370万元。此次中介机构与责任人员被罚,一个都没有少。 罚没金额最多的大信所,主要涉及两家上市公司,分别为广汇物流和星星科技。证监会调查认定,大信所出具的星星科技2019年、2020年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对星星科技2019年度、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未勤勉尽责。大信所为广汇物流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出具的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对广汇物流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 客观上,对于一家审计机构而言,不可能为了审计费用故意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那样会砸了自家饭碗。而从证监会的处罚决定书看,未勤勉尽责是审计机构及人员被处罚的主要原因。 实际上,除了中信所外,中喜所、中审所、海润所等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及最终被处罚的原因,都是“未勤勉尽责”。这也让“未勤勉尽责”能够“容纳”中介机构的所有包括违规在内的不当行为,而这显然又是值得商榷的。 从以往的案例看,中介机构提供执业服务被处罚,基本上都可归纳为“未勤勉尽责”。造假上市案例、欺诈发行案例、财务造假案例等,都莫不如是。 但在众多中介机构被处罚的背后,显然又并非只是“未勤勉尽责”的原因。个人以为,在一起中介机构被处罚的案例中,上市公司(或发行人)是否主观故意违规,中介机构是否勤勉尽责,以及中介机构的职业胜任能力以及职业操守等,都有可能是主要原因。 比如欺诈发行案例中,发行人挖空心思精心造假,中介机构即使勤勉尽责,但如果职业胜任能力不足,无法发现发行人所存在的问题,那么发行人精心造假,就有可能蒙蔽中介机构的“法眼”,从而达到蒙混过关的目的。 反过来讲,如果中介机构具备职业胜任能力,即使发行人精心造假,也是有可能被中介机构识破的。如此,发行人造假上市的企图将破灭,中介机构也不可能被扣上“未勤勉尽责”的帽子而遭受处罚。 个人以为,监管部门在处罚相关中介机构时,不能总是将“未勤勉尽责”作为理由。中介机构被处罚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其实同样需要调查清楚。是未勤勉尽责?还是职业胜任能力不足?或者是职业操守存在问题?不同的案例,或许有不同的答案。 目前中介机构在资本市场执业,有的已经不再设置门槛了。比如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只需备案就行。这不仅容易导致问题上市公司与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寻租现象的发生,也容易导致大量职业胜任能力不足的会所,也步入上市公司审计的市场。既有可能影响审计质量,也有可能损害资本市场与投资者的利益。 个人以为,中介机构被处罚,未勤勉尽责不能成为包罗万象的“遮羞布”。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建议监管部门披露中介机构被处罚的主要原因。职业胜任能力不足问题?职业操守问题?还是真的是未勤勉尽责?投资者有知情权,市场也需要答案。 .曹.中.铭.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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