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泰嘉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一)减持情况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以及因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获得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减持方式与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5年 7月 28日至 2025年 10月 27日(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1、长沙正元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公司股票期末(2017年7月20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上述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长沙正元在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但如遇特殊情形,其拟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上述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长沙正元减持公司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其可以减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沙正元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2、方鸿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公司股票期末(2017年7月20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间接持有公司上述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其若减持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其减持公司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其可以减持公司股份。 有关股份锁定的承诺在方鸿先生离职后仍然有效,不因其职务变更而拒绝履行有关义务。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方鸿先生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鸿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长沙正元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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