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大电力: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时间:2025年07月03日 22:21:41 中财网
原标题:山大电力: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
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的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等有关规定,现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7年 7月,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建立了股东大会制度,对股东大会的职权、议事规则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自股份公司设立至今,公司共召开三十八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的要求规范运作,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股东大会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7年 7月,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并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的职权、召开方式、条件、表决方式等做了明确规定。

公司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名,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2020年 11月,公司召开 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司第三届董事会,截至本说明签署之日,由该届董事会履行董事职责。

自股份公司设立至今,公司共召开五十八次董事会。公司历次董事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董事会依法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7年 7月,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了第一届监事会,并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会的职权、召开方式、条件、表决方式等做了明确规定。

2020年 11月,公司召开 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 9月,公司召开 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截至本说明签署之日,由该届监事会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 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 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公司现任监事中,王中、齐曙光由 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杜涛为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自股份公司设立至今,公司共召开三十次监事会。公司历次监事会的会议通知方式、召开方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监事会依法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20年 11月,公司召开 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选聘、任期、职权、独立意见发表等作了详细规定。

2021年 3月,公司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更换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2年 9月,公司召开 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截至本说明签署之日,由该届董事会选举产生的独立董事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现有 3名独立董事,分别为曹庆华、孙守遐、张新慧,其中曹庆华为会计方面的专家。目前,公司董事共 9人,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总人数的比例符合法律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

自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建立以来,独立董事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发挥了良好的作用。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作出重大决策前,向独立董事提供足够的材料,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公司发展方向和战略的选择、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及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7年 7月,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李欣唐为董事会秘书,并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对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职责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2020年 11月,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丁磊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秘书。2022年 9月,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李欣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秘书,截至本说明签署之日,由李欣唐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公司董事会秘书自受聘以来,积极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其工作职责,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切实履行了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规定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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