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光金铅(600531):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2025-044 债券代码:110096 债券简称:豫光转债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调整前转股价格:6.17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5.95元/股 ●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5年7月11日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2025年5月16日,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25年3月31日总股本1,090,255,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5,307,582.0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39%,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以及于2025年5月17日披露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自2025年4月1日起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豫光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数量为2,430股,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比例由0.225元(含税)调整为0.22500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5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日披露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比例的公告》。 根据《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在“豫光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因此,公司本次因实施权益分派导致“豫光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符合《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与调整结果 根据《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具体转股价格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根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股利D为0.22500元/股,“豫光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6.17元/股调整为5.95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调整后的价格于2025年7月11日起生效。“豫光转债”自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10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停止转股,2025年7月11日起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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