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洋发展(603213):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因可转债转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07月03日 21:45:25 中财网
原标题:镇洋发展: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因可转债转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5-035
转债代码:113681 转债简称:镇洋转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因可转债转股
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原因: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镇洋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交投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从55.62%被动稀释至
54.73%,触及5%的整数倍,不涉及持股数量发生变化;公司股东宁波汇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海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海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江合伙”)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从8.07%被动稀释至7.94%,触及1%的整数倍,不涉及持股数量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近日,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省交
投集团、股东汇海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海江合伙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合计权益比例被动稀释,现将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2408号)同意,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了6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60
亿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8号文同意,公司
66,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1月1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镇洋转债”,债券代码“113681”。“镇
洋转债”自2024年7月5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
为11.74元/股。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镇洋转
债”的转股价格由11.74元/股调整为11.4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
价格自2024年5月28日生效。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镇洋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1.46元/股调整为11.20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5月28日生效。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7月2日,累计已有78,497,000元“镇洋转债

转为公司A股普通股,累计转股股数7,008,522元,公司总股本从
2025年6月30日的434,805,755股增加至441,808,522股,公司控
股股东省交投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从55.62%被动稀释至
54.73%,触及5%的整数倍,不涉及持股数量发生变化;公司股东汇海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海江合伙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从8.07%被动稀释至7.94%,触及1%的整数倍,不涉及持股数量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
下:
(一)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名称变动方式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 (%)
浙江省交通投 资集团有限公 司持有股份数 量不变,持 股比例被动 减少241,819,95555.62241,819,95554.73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截至2025年6月30日),镇洋发展总股本为
434,805,755股;本次权益变动后(截至2025年7月2日),镇洋发展总股本为441,808,522股。

(二)宁波汇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


股东名称变动方式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 (%)
宁波汇海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持有股份数量 不变,持股比 例被动减少17,565,5534.0417,565,5533.98
宁波海江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17,504,3794.0317,504,3793.96
合计     
  35,069,9328.0735,069,9327.94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截至2025年6月30日),镇洋发展总股本为
434,805,755股;本次权益变动后(截至2025年7月2日),镇洋发展总股本为441,808,522股。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系控股股东、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因公司可转
债转股被动稀释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
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事项。

公司可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可转债持有人是否选择转股及具
体转股数量、转股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
事项,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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