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风华高科(000636):公司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5-25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已经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以公司总股本1,157,013,211股扣除报告期末回购专户持有股份 9,522,792股后的股本1,147,490,41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分红总额为172,123,562.85元;本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截至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时可参与分配股份数量发生变动,公司将保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相应变动利润分配比例。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5日、5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和《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及可参与利 润分配的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公司本次利润分配距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本次实施的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157,013,211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9,522,792股后的 1,147,490,41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1.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 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现1.35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 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年7月11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7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 于2025年7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年7月1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4年度权益分派,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分配比例,即172,123,562.85元=1,147,490,419股×0.15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每股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每股现金分红 =172,123,562.85元÷1,157,013,211股=0.1487654元/股。按公司总股金分红为172,123,562.85元÷1,157,013,211股×10=1.487654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公司2024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1487654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 咨询电话:0758-2844724; 联系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风华路18号风华电子工业城。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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