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蓝股份(300843):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1、董事候选人黄雪林先生、潘浩先生、王俊胜先生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能力,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2、独立董事候选人赵连军先生、苏文荣先生、谭小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提名黄雪林先生、潘浩先生、王俊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赵连军先生、苏文荣先生、谭小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年7月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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