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钢股份(600782):新钢股份关于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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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7月03日 21:26:01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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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新钢股份:
新钢股份关于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
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51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5年7月2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3,689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公司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
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6月25日,向
符合条件的152名激励对象授予3,689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15元/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事前审议通过该议案,监事会
同意该议案并出具了核查意见。本激励计划实际的首次授予情况如
下:
(一)授予日:2025年6月25日。
(二)实际授予数量:3,689万股。
(三)实际授予人数:152名。
(四)授予价格:2.15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定向发行的
新钢股份A股普通股。
(六)激励对象及授予情况:本次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以及获授
的权益数量与前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名单、数量情况一
致,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获授限制性股票
数量(万股) | 获授总额占授
予总量的比例 | 占股本总额
的比例 |
刘建荣 | 董事长 | 47 | 1.22% | 0.01% |
刘坚锋 | 副董事长 | 47 | 1.22% | 0.01% |
廖鹏 | 董事、总经理 | 47 | 1.22% | 0.01% |
其他班子成员(5人) | 200 | 5.21% | 0.06% | |
其他核心管理人员(3人) | 120 | 3.13% | 0.04% | |
其他核心员工(不超过141人) | 3,228 | 84.13% | 1.03% | |
首次授予合计(不超过152人) | 3,689 | 96.14% | 1.17% | |
预留 | 148 | 3.86% | 0.05% | |
合计 | 3,837 | 100.00% | 1.22% | |
注:(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全部解除限售
或回购处理之日止,最长不超过七十二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为限售期。
2、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批次 | 可实施解除限售的时间 | 可解除限售数量
占获授权益数量
比例 |
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当日止 | 33% |
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当日止 | 33% |
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当日止 | 34% |
三、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众环验字
(2025)0500009号《验资报告》:截至2025年6月25日止,公司已
收到152名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79,313,500.00
元。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3,145,652,149.00元,股本
3,145,652,149.00元,截至2025年6月25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
册资本为3,182,542,149.00元,股本3,182,542,149.00元。
四、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的3,689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7月2日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于2025年7
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
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
3,689万股,公司控股股东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数量
不变,持股比例由46.42%被动稀释为45.88%,触及1%的整数倍。本
次权益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发生变化,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股东名称 | 变动前持股数
量(股) | 变动前持股比
例(%) | 变动后持股数
量(股) | 变动后持股
比例(%) |
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1,460,287,497 | 46.42 | 1,460,287,497 | 45.88 |
注:新钢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据截止2025年4月29日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类型 | 本次变更前 | 增减变动 | 本次变更后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0 | 36,890,000 | 36,890,000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3,145,652,149 | 0 | 3,145,652,149 |
总计 | 3,145,652,149 | 36,890,000 | 3,182,542,149 |
七、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激励计划下首次授予总计收到认购款人民币79,313,500.00
元,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八、限制性股票授予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
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授予日收盘价
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成本。限制性股票的单位成本=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授予价格。
经测算,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
影响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份额
(万股) | 需摊销的总费用
(万元) | 2025年
(万元) | 2026年
(万元) | 2027年
(万元) | 2028年
(万元) | 2029年
(万元) |
3,689 | 4,980.15 | 921.33 | 1,792.85 | 1,370.58 | 689.61 | 205.78 |
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最终结果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4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