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唐工业(30070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5年07月03日 21:21:25 中财网
原标题:威唐工业: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707 证券简称:威唐工业 公告编号:2025-051 债券代码:123088 债券简称:威唐转债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张锡亮先生、钱光红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有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唐工业”)股份26,138,321.00股(占公司总股本 14.77%)的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张锡亮先生计划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70万股(占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 0.9727%)。

持有公司股份 17,363,4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 9.81%)的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董事钱光红先生计划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70万股(占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 0.9727%)。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张锡亮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钱光红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职务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张锡亮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26,138,321.0014.77%
钱光红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董事17,363,486.009.81%
注:截止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公司总股本为 177,002,287股。
二、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减持原因:自身资金安排
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数量/比例
张锡亮集中竞价不超过 17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 后的 0.9727%
钱光红大宗交易不超过 17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 后的 0.9727%
合计不超过 34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 后的 1.9453%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张锡亮先生、钱光红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一致,承诺如下:
(一)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及减持价格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锡亮及其一致行动人钱光红的承诺:
1、本人/本企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当首次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公司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将在原承诺期限36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即锁定期为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2、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个月内,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若本人/本企业违反前述持股承诺进行减持的,则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未向发行人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发行人有权暂扣应向本人支付的报酬和本人/本企业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人/本企业不得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直至本人/本企业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发行人为止。

4、本人/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市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二)关于减持意向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锡亮及其一致行动人钱光红承诺:
1、本人/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的12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的20%,在锁定期届满24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本企业所持股份的40%。

2、若本人/本企业拟减持威唐工业股份,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

(三)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锡亮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公司承诺:本公司将严格按照《股价稳定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公司在《股价稳定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本公司将极力敦促相关方严格按照《股价稳定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在《股价稳定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对于本公司未来新聘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将督促其签署《关于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

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承诺:本人将严格按照《股价稳定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人在《股价稳定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极力敦促相关方严格按照《股价稳定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在《股价稳定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张锡亮先生、钱光红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份情况等情形决定在减持计划期间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公司也将严格督促上述股东遵照规定执行。

4、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情形。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3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