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望变电气(603191):2025年6月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191 证券简称:望变电气 公告编号:2025-033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6月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5年6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增对外担保人民币8,000万元,其中7,000万元担保系公司于2025年6月4日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恒丰银行昆明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云变电气与恒丰银行昆明分行签署贷款业务合同提供不超过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7,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1,000万元担保系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匀分行(以下简称“中行都匀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黔南望江与中行都匀分行签署的《授信业务总协议》提供不超过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上述担保事项属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25年度为子公司重庆惠泽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泽电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借款提供新增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同意2025年度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黔南望江变压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黔南望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借款提供新增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同意2025年度为子公司云变电气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借款提供新增额度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该担保事项已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对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云南变压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一)恒丰银行昆明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3、保证范围: (1)本合同项下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云变电气与恒丰银行昆明分行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合同、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合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额度授信合同、贸易融资主协议、保理服务合同、开立担保函合同以及其他文件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及其相关修订或补充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及实现债权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执行费、律师费、翻译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鉴定费、外国法查明费、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以及债务人应负担的其他各项成本及费用等)。 (2)“本金”指云变电气办理业务时所产生的债务本金,包括但不限于云变电气应偿还的本外币借款本金、贸易融资本金、银行承兑汇票项下发生的垫款、票据贴现项下所追索的汇票票款、信用证项下发生的垫款、债权人为债务人担保而承担担保责任的债务本金部分等。 (3)对于恒丰银行昆明分行在本合同项下为实现债权或担保债权所得的款项,保证人同意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①实现债权和担保物权的费用;②损害赔偿金;③违约金;④复利;⑤罚息;⑥利息;⑦本金。恒丰银行昆明分行有权变更上述顺序且无需经望变电气或其他主体同意,也无需通知望变电气或其他主体。 4、保证期限: 任何一笔具体业务而言,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 (1)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该笔债务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 (2)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该笔债务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履行期限届满日。 (3)“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依主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4)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为分期清偿的,则其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中行都匀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3、保证范围: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整。 (2)《授信业务总协议》生效之日至该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所规定的业务合作期限届满之日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黔南望江违约而给中行都匀分行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4、保证期限: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中行都匀分行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望变电气承担保证责任。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月新增的对外担保主要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和资信状况能够及时掌握,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属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累计担保总额为96,500.00万元,担保余额为47,927.39万元,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99%,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86%;不存在逾期担保。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及子公司可用担保额度为90,000.00万元(包含惠泽电器10,000.00万元、黔南望江17,000.00万元和云变电气63,000.00万元),均为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担保额度。 特此公告。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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