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欣新材(001358):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1358 证券简称:兴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0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经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25年7月21日(星期一)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7月21日(星期一)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星期一)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14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路2号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楼二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7月4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合同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上述提案为普通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7月17日(星期四)9:00—16: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路2号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7月17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以公司收到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鲁国富 联系电话:0575—82728851 传 真:0575—82115528 电子邮箱:lu@xingxinchem.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路2号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邮 编:312369 5.其他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358”,投票简称为“兴欣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7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7月2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 2025年7月2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绍兴兴欣新材料股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绍兴兴欣新材料股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请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之一,并在相应栏内打“√”表示。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做选择则视为无效委托。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法定代表人签字。 3.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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