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600338):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变卖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07月03日 21:04:55 中财网
原标题:西藏珠峰: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变卖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338 证券简称:西藏珠峰 公告编号:2025-027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变卖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被变卖的股份为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珠峰”或“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城国际”)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2.47%。

●目前变卖股份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将可能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变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控股股东塔城国际目前持有公司股份28,065,116股,全部股份处于被冻结、轮候冻结状态;连同其(控股的)一致行动人中国环球新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技”),合计持股72,929,4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8%。

如果本次变卖成交后,塔城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环技合计持股将降至69,429,496股,占总股本的7.59%。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指引第15号》”)等相关规定,投资者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取得相关股份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本次变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公司控股股东塔城国际持有的公司股票共计3,500,000股于2025年5月26日上午10时至2025年5月27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https://zcpm.jd.com/gov)被拍卖,因标的股票在规定时间内无竞买人出价已流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2025年7月2日,公司通过京东资产交易平台查询获悉,上述流拍股份将于2025年7月14日上午10时至2025年7月24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被变卖。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卖信息
(一)变卖标的物: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持有的西藏珠峰(股票代码:600338,股票性质:无限售流通股,无质押)3,500,000股股票。

起拍价:29,925,000元
保证金:300万元
增价幅度:10万元
注意事项:
1、法律行政法规等禁止持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法人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竞买;
2、法人或者自然人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情形的,不得参加竞买;
3、竞买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票数额和其竞买的股份数额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额的30%。如竞买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已经达到30%仍参与竞买的,竞买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并向执行机构书面报告,在此期间,委托人依法应当中止变卖程序。

4、因股票总价值较高,参拍出价需谨慎,一旦竞买成功,悔拍将承担严重不利后果。

5、股票划拨产生的买卖双方过户的所有税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

6、股票划拨过户相关限制政策咨询证券管理机构政策规定;
7、买受人竞买成交并过户后,其权利义务受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约束;8、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委托人未核实。

(二)本次变卖竞买须知和标的物信息
有关本次变卖的竞买须知和标的物信息,可详见有关网站信息。网址为:https://paimai.jd.com/308854163。

二、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塔城国际持有本公司股份28,065,116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7%。本次将被处置变卖的股份为塔城国际持有的公司3,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

2、目前变卖股份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将可能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变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控股股东塔城国际目前持有公司股份28,065,116股,全部股份处于被冻结、轮候冻结状态;连同其(控股的)一致行动人中环技,合计持股72,929,4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8%。如果本次变卖成交后,塔城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环技合计持股将降至69,429,496股,占总股本的7.59%。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指引第15号》等相关规定,投资者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取得相关股份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本次变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7月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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