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特奇(300608):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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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7月03日 21:04:4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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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思特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08 证券简称:
思特奇 公告编号:2025-044 债券代码:123054 债券简称:
思特转债
北京
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
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7月 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经理:吴飞舟先生
2、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咸海丰先生
3、人力资源总监:张美珩女士
4、研发总监:王晓燕女士
5、董事长助理:顾宝军先生、臧辉先生
6、证券事务代表:杜微女士
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
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吴飞舟先生、咸海丰先生于 2024年 12月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
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吴飞舟、咸海丰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307号),除此之外上述人员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已经公司 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秘书咸海丰先生、证券事务代表杜微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职位所必需的专业素养。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咸海丰 | 杜微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6号 14层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6号 14层 |
电话 | 010-82193708 | 010-82193708 |
传真 | 010-82193886 | 010-82193886 |
电子信箱 | securities@si-tech.com.cn | securities@si-tech.com.cn |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
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7月 3日
附件:
吴飞舟先生:1963年 4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
信息产业部数据通信技术研究所,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曾任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创云信”)副董事长。北京
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人,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华创云信首席科学家,中国信息协会常务理事、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协会常务理事、中国大数据产业生态联盟副理事长、电子科技大学信息与软件工程学院特聘客座教授、电子行业协会
数字经济专委会常务副理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飞舟先生持有公司 58,182,405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 17.57%),除在公司控股股东
华创云信担任首席科学家职务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飞舟先生于 2024年 12月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
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吴飞舟、咸海丰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307号),除此之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咸海丰先生:1970年 12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广西国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副经理、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投行部高级项目经理、大鹏证券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高级经理、北能能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咸海丰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95,62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6%。咸海丰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咸海丰先生于 2024年 12月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
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吴飞舟、咸海丰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307号),除此之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 3.2.4条、第 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美珩女士:1973年 6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甘肃省膜科学技术研究院、大连珍奥北京分公司,2002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人力资源专业体系薪酬绩效总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美珩女士间接持有公司 1,285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 0.0004%),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晓燕女士:1969年 1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北京灯泡厂、科智语言信息处理有限公司,1999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产品线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晓燕女士间接持有公司 21,316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 0.0064%),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顾宝军先生:1976年 1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北京润汇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亚士帝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2004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产品线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宝军先生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35,096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 0.01%),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臧辉先生:1981年 5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业务保障产品线主任工程师、技术经理、云服务产品线总经理等职务。2024年 1月起担任
华创云信公司董事,现任公司执行办公室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臧辉先生间接持有公司 36,094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0.0109%),除担任公司控股股东
华创云信董事之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杜微女士:1981年 2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2年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财务经理、证券事务代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杜微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26,52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49%。杜微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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