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年青(000789):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789 证券简称:万年青 公告编号:2025-54债券代码:127017 债券简称:万青转债 债券代码:524330 债券简称:25江泥01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得2025年5月13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 5月 14日刊登在公司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2025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5元(含税),在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公司发行的“万青转债”(债券代码:127017)转股而发生变化,本次分派比例不变,即“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 3.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没有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8,467,823.00股后的 758,939,59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5年 7月 9日,除权除息日:2025年 7月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7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7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3.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红利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除权除息价格调整情况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即 758,939,592股×0.15元/股=113,840,938.80元;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 10股现金红利应以 1.427638元计算,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1427638元/股计算,即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本次变动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13,840,938.80元÷797,407,415股=0.1427638元/股。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27638元。 2.公司可转换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根据《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如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公司2024年度分红派息将于2025年7月10日实施完毕,自2025年7月10日起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债券简称:万青转债;债券代码:127107)转股价格由 8.67元/股调整为 8.53元/股。详见随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实施“万青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55)。 3.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对 2022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作出相应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京东大道 399号万年青科技园225室。 咨询联系人:熊汉南、易学东 咨询电话:0791-88120789 传真电话:0719-8816023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决议; 2.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3.中国证券结算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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