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ST交投(002200):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易园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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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7月03日 09:55:45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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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ST交投: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易园园林)

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
*ST交投 公告编号:2025-071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易园园林)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2月收到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传票》《应诉通知书》等文件,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已受理原告四川易园园林集团有限公司以“股权转让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的诉讼。上述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5-008)。
二、案件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川0903民初619号《民事判决书》,经审理,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1.被告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四川易园园林集团有限公司支付下欠股权转让款 24.67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以46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6月20日起计算至2019年9月2日;以24.67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9月3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前述利息均按照年利率9.015%的标准计算);
2.被告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四川易园园林集团有限公司支付下欠股权转让款 3,220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为:以3,22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9.015%的标准,自2019年8月6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3.驳回原告四川易园园林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新增小额诉讼及前期披露的小额诉讼进展情况如下:
诉讼各方当事人 | 案由 | 涉诉金额 | 诉讼进展 | 对公司的影响 |
原告: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被告:玉溪红
星美凯龙置业发展有限公
司。 | 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
纠纷 | 178.48万
元 |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原告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玉溪
红星美凯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分包合
同协议书》于2025年2月25日解除;被告玉
溪红星美凯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
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云南交投生态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欠付工程款178.48万元,
并以实际未付欠付工程款为基数,按同期全国
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
报价利率计算向原告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支付自2024年10月29日起至全部
欠付工程款付清之日止的利息,并驳回原告云
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
求。 | 若能按照判决收
回款项,将会对公
司现金流产生积
极影响。 |
原告: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市
顺义区高丽营镇二村经济
合作社 | 土地承包
经营权合
同纠纷 | 解除
64.68亩
土地租赁
关系。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公司的
全部诉讼请求。 | 对公司影响较小。 |
原告: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被告:曲靖市
马龙区马鸣乡人民政府 | 买卖合同
纠纷 | 94.54万
元 |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
曲靖市马龙区马鸣乡人民政府于判决生效后
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货款43.86万元,并自2025年2
月19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
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付该款
逾期付款利息,至付清之日止。 | 若能按照判决收
回款项,将会对公
司现金流产生影
响。 |
原告: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被告:曲靖市
沾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曲靖市沾益区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云南春滇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80.00万
元 |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由被告曲靖
市沾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判决生效之日
起十五日内返还原告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保证金80.00万元,并驳回原告云南
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若能按照判决收
回款项,将会对公
司现金流产生影
响。 |
原告: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被告:云南边
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理
分公司、云南春滇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2万元 | 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云南春
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日内向原告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返还投标保证金2万元,并支付该款自2024
年11月6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
3%计算的利息,驳回原告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对公司影响较小。 |
原告:梁老伍;被告:王海、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 房屋租赁
合同纠纷 | 10.92万
元 | 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为驳回
上诉,维持原判。 | 对公司影响较小。 |
原告:娇东机电有限公司;
被告: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遂宁市河东开
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云南
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 建筑工程
分包合同
纠纷 | 37.51万
元 |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暂未进行判决。 | 对公司影响暂不
确定。 |
原告:云南圣兴建筑工程有
限公司;被告:云南交投生
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
施工合同
纠纷 | 52.18万
元 |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暂未进行判决。 | 对公司影响暂不
确定。 |
原告:云南庆城建筑劳务有
限公司;被告:公司、云南
云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师宗县城市建设投资开
发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
分包合同
纠纷 | 489.74万
元 | 云南省师宗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一审判决后,公
司向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云
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为驳回上
诉,维持原判。 | 将会对公司现金
流状况产生影响。 |
原告:湖北联齐建设有限公
司大理分公司;被告:贵州
雄鹿商贸有限公司;第三
人: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
纠纷 | 16.12万
元 | 云南省祥云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贵州雄
鹿商贸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
告湖北联齐建设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工程款
10.92万元,并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原告支付逾
期付款利息(从2021年5月7日起至2023
年3月17日以9.46万元为基数进行计算,从
2023年3月18日起至清偿之日止10.92万元
为基数进行计算);驳回原告湖北联齐建设有
限公司大理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公司为本案第三
人,依据法院一审
判决,对公司不产
生影响。 |
原告:王小均;被告:四川
信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第
三人:云南洪尧园林绿化工
程有限公司遂宁分公司 | 经营合同
纠纷 | 31.80万
元 |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暂未进行判决。 | 对公司影响暂不
确定。 |
四、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根据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计提相应预计负债。目前该诉讼处于上诉期内,最终判决结果尚不确定,对公司具体影响以法院的最终判决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诉讼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2025)川0903民初619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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