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交投(00220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5年07月03日 09:55:45 中财网
原标题:*ST交投: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ST交投 公告编号:2025-070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7月 2日(星期三)下午 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7月 2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7月 2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马福斌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40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6,130,57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4.191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6,729,50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654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8人,代表股份19,401,06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0.5364%。

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参与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140人,代表股份
26,130,57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4.191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6,729,50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654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8人,代表股份19,401,06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0.536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马福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委托借款利息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448,7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7754%;反对 7,858,1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728%;弃权 8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519%。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7,448,7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7754%;反对 7,858,1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728%;弃权 8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519%。

2.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反向保理融资业务费用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416,1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506%;反对 8,713,8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3475%;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7,416,1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6506%;反对 8,713,8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3475%;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416,1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506%;反对 8,713,8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3475%;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7,416,1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6506%;反对 8,713,8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3475%;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高薇、程露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列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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