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电子(002767):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25年07月03日 09:40:35 中财网
原标题:先锋电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767 证券简称:先锋电子 公告编号:2025-613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2025年 5月 16日,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总股本 15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4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 6,600,000.00 元;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在本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0,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4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96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88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 (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4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7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 7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事项
咨询机构:公司董秘办
咨询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86-1号
咨询联系人:崔静
咨询电话:0571-86791106
传真电话:0571-86791113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的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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