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未信安(688489):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5-056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立达高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立达高新”)持有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未信安”或“公司”)9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84%。以上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且于2023年12月4日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立达高新拟采用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29.537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暂无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股东立达高新作出以下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本企业将主动向公司申报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2.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 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不符合承诺的所得收益上缴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立达高新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的数量,时间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立达高新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要求,上述减持主体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相关承诺,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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