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拓股份(301006):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25年07月02日 00:03:53 中财网
原标题:迈拓股份: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1006 证券简称:迈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拟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90,708,174.13元为依据(取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值),以公司截至2025年4月28日的总股本13,760.13万股(总股本13,928万股扣除回购股份数量167.87万股后,下同)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752.026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股。

2、按公司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折算每 10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27,520,260.00/139,280,000*10=1.975894元/股(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并据此计算调整相关参数)。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比例=0.1975894元(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3、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0.1975894元/股。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年 5月 22日召开的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截至2025年4月28日的总股本13,760.13万股(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数量后,下同)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752.026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股。

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股本由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原因而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分配比例。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时间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678,700股后的股本 137,601,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4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 13,928万股,分红后公司总股本不变。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7月 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7月 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7月 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7月 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2*****908孙卫国
203*****509辉金鹏
308*****473南京旺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03*****230杨荣福
503*****236沈激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 6月 30日至登记日:2025年 7月 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孙卫国,董事、副总经理辉金鹏、赵家事,实际控制人孙卫国控制的南京旺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公司股东杨荣福、张美萍、曹凯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深交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14.42元/股。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和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相应调整为每股 12.87元/股。

2、依据《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规定,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在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完成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

按总股本折算每 10股现金红利 =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
=27,520,260.00/139,280,000*10=1.975894。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和计算公式如下: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1975894。

七、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南京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喜燕路 5号
咨询联系人:赵云侠、詹红
咨询电话:025-86981988
传真电话:025-8698198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7月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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