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力科技(301595):公司投资石岐创业园项目的进展公告
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投资石岐创业园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本次投资概述 2025年 6月 5日,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投资石岐创业园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子公司中山市简居家庭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简居”)所在石岐创业园(位于中山市石岐区民盈路 1号房地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的竞拍,同意公司以不超过 18,000万元(具体价格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牌成交价为准)价格购买前述标的资产(含厂房、办公用房等房屋),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6月 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投资石岐创业园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2025年 6月 23日,公司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投资石岐创业园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6月 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本次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以 16,300.44万元竞得标的资产。2025年 7月 1日,公司与中山市岐活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岐活投资”)就买卖标的资产事宜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及《房地产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同日,公司与岐活投资、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办事处签订了《项目履约监管合同》,约定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办事处对上述标的资产买卖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管,并对公司就标的资产开发建设和指标要求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管。 三、房地产买卖合同主要内容 转让方:中山市岐活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甲方) 受让方: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一)买卖房地产情况 甲方拟将位于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民盈路 1号的房地产转让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拟转让的房地产作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地产。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1,458.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房屋建筑面积为 74,351.88平方米。 该房地产甲方于 2012年 2月 16日向中山市人民政府申请产权登记,《房地产权证》证号为粤房地权证中府字第 0112001895号,《土地使用证》证号为中府国用(2012)第 2300154号。 (二)买卖房地产价款、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该房地产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16,300.44万元。乙方应于原合同签订当日(即 2025年 7月 1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 30%首付款,于原合同签订后 30日内(即 2025年 7月 31日前)向甲方支付余下 70%房款,同时,公司按前述协议约定支付了交易总金额的 30%首付款。 (三)登记过户手续办理 乙方付完全款之日起 60个自然日内,甲、乙双方应携带有关资料到中山市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所办理过户手续。甲方待房管部门出具办理过户后的房地产权属证书后,将证书交付给乙方。 (四)租金相关事宜 乙方知悉标的资产为带租出售。该房地产园区原租户租赁合同项下的租金收益权自乙方付清全部房款当月起归乙方所有;租金收益权转移之前原租户拖欠的租金,仍归甲方所有,由甲方收取。 四、本次投资购买标的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购买的石岐创业园为子公司中山简居生产基地所在园区,购买完成后,租赁物业将转为公司自有物业,一方面可规避未来租金上涨的风险,保障公司扩大生产规模的经营需要,另一方面有利于公司整体改造规划,持续推动生产智能化,促进公司生产效率的持续优化,实现综合降本。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房地产买卖相关协议后,公司将按协议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办理相应权属证书及交接手续等。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受有关部门审批手续、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房地产买卖合同》; 2.《房地产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3.《项目履约监管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7月 2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