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能特科技(002102):子公司塑米科技(泉州)有限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

时间:2025年07月02日 18:40:43 中财网
原标题:能特科技:关于子公司塑米科技(泉州)有限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能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9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塑米科技(泉州)有限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
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塑米科技(泉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塑米”)于 2024年投资建设数字经济和产业互联网产业园区“塑米智谷”项目。根据金融机构贷款政策和商业惯例,泉州塑米拟为项目购房客户办理的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45,000万元人民币(币种下同)。

开发企业为购房客户的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是行业商业惯例。根据相关的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开发企业在完成项目交付使用后,需督促办理按揭贷款的购房客户配合银行办理《房屋他项权证》等文件,在相关文件办妥并交银行收执前,开发企业必须为该等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

(二)泉州塑米拟向金融机构申请项目按揭贷款额度的具体内容如下: 1、泉州塑米拟向浙商银行福州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塑米智谷”项目按揭贷款额度,授信期限三年(具体授信额度及业务品种、授信期限等最终以浙商银行批准的为准)。在此额度内,银行审批项目购房客户的按揭贷款,并由泉州塑米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责任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办妥产权证抵押登记手续为止)。

2、泉州塑米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化南门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申请不超过 25,000万元人民币的“塑米智谷”项目按揭贷款额度,准)。在此额度内,银行审批项目购房客户的按揭贷款,并由泉州塑米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责任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办妥产权证抵押登记手续为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泉州塑米的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泉州塑米与授信银行洽谈、签署与本次申请授信额度相关的法律文件以及该授信额度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凭证等一切法律文件并办理其他相关具体事宜,上述受托人签署的各项合同等文书均代表泉州塑米的意愿,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授权期限为一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对象为购买“塑米智谷”项目房产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若上述被担保对象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泉州塑米因销售其所开发的园区运营板块的房产而为客户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阶段性担保金额不超过 45,000万元。阶段性担保期间为自按揭贷款合同签署之日起至相关他项权证交付银行保管之日止。泉州塑米尚未就上述担保签订相关协议,实际贷款及担保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由泉州塑米与相关贷款银行在以上范围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开发企业为购房客户的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是行业商业惯例。根据相关的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开发企业在完成项目交付使用后,需督促办理按揭贷款的购房客户配合银行办理《房屋他项权证》等文件,在相关文件办妥并交银行收执前,开发企业必须为该等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泉州塑米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和商业惯例,有利于加快项目资金的回笼速度,推动产业园区项目开发建设,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202,896.00万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 13,800.00万元,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总额为 56,896.00万元,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总额为 8,000.00万元。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本公司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净资产 350,171.72万元的 57.94%。

公司于 2025年 7月 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塑米科技(泉州)有限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担保事项均需经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生效后,本公司及子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含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累计为 257,896.00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 202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净资产 350,171.72万元的 73.65%。

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担保债务逾期未清偿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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