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特科技(002102):注销公司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时间:2025年07月02日 18:40:42 中财网
原标题:能特科技:关于注销公司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能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8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7月 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注销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的 156,953,700股,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632,580,490股变更为 2,475,626,790股,注册资本由 2,632,580,490元变更为2,475,626,790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概述
1、公司于 2025年 2月 11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5年 2月 27日召开了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90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即 2025年 2月 28日至 2026年 2月 27日),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3月 5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9)。

2、公司自 2025年 3月 5日首次实施回购股份至 2025年 6月 27日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56,95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96%,最高成交价为 3.4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4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9,994.0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等)。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回购股份的金额已达回购股份方案中的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方案中的上限。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 6月 28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分别于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披露。公司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回购进展公告。

二、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156,953,700股全部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632,580,490股减少至 2,475,626,790股,注册资本将由 2,632,580,490元减少至 2,475,626,790元。公司股本结构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 本次注销 股份数量 (股)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302,742,80611.50%302,742,80612.23%
无限售条件股份2,329,837,68488.50%156,953,7002,172,883,98487.77%
总股本2,632,580,490100% 2,475,626,790100%
注:上表中比例的尾数为四舍五入数值,最终的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情况为准。

三、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毕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前后对照如下:

本次修改前的内容本次修改后的内容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32,580,490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75,626,790元。
第二十条 公司现有股份总数为 2,632,580,49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第二十条 公司现有股份总数为 2,475,626,79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注:《公司章程》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公司将按照以上修改内容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需提交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章程》正式生效施行。

四、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上述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

五、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尚需履行的程序及后续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前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质押等相关权利。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回购股份注销及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所涉及的注销手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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