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福医药(600079):人福医药关于股东增持股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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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7月02日 18:24:15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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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人福医药:
人福医药关于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
人福医药 公告编号:2025-086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
人福医药”或“公司”)股东招商生命科技(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生科”)及其一致行动人招商生科投资发展(武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生科投资发展”)、中粮信托-春泥1号破产重整服务信托(以下简称“春泥1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03,089,608 24.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于2025年7月2日收到招商生科的《关于增持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股票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招商生科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合法合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增持前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不高于增持前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本次增持价格上限为25.53元/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股份增持专项贷款等。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名称 | 招商生命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
增持主体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 ?是 ?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招商生科通过直接持有、通过其控制的有限合伙
企业间接持有和接受信托计划表决权委托方式合计控制公 |
| 司403,089,608股普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70%)表决
2025 6 28
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
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
进展公告》。 |
持股数量 | 403,089,608
股 |
持股比例(占总股本) | 24.70% |
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
增持主体是否披露增持
计划 | ?是(增持计划完成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招商生命科技(武汉)有限
公司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25年4月30日至2025
6 11
年 月 日,招商生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A股股份16,322,215股,累
计增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1.00%,该增持计划已实施完
毕。)
?否 |
本次公告前6个月增持
主体是否存在减持情况 | ? ?
是 否 |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招商生科 | 114,255,773 | 7.00% | 如下 |
生科投资发展 | 97,933,558 | 6.00% | 招商生科全资子公司招商生科投资
(武汉)有限公司担任生科投资发展
的普通合伙人,招商生科持有其优先
级合伙财产份额 |
春泥1号 | 190,900,277 | 11.70% | 2025年6月,招商生科与春泥1号签
署《表决权委托协议》 |
合计 | 403,089,608 | 24.70% | —— |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增持主体名称 | 招商生科 |
拟增持股份目的 |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招商生
科决定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
拟增持股份种类 | 公司A股股份 |
拟增持股份方式 |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合法合规方式 |
拟增持股份数量 | A股:16,322,260股~32,644,519股 |
拟增持股份比例
(占总股本) | 1%~2%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 |
拟增持股份价格 | 25.53 /
不超过 元股 |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 | 2025年7月3日~2026年1月2日 |
拟增持股份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及股份增持专项贷款等 |
拟增持主体承诺 | 招商生科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
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三、增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主体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三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