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地矿业(601121):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时间:2025年07月02日 18:24:10 中财网
原标题:宝地矿业: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7月1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基于审慎分析及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进行了加期审计,出具了《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5]第12-00107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和2025年1-3月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出具了《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大信阅字[2025]第12-00002号)。经审阅,我们同意审计机构出具的前述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加期审阅报告。

(二)公司根据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加期审阅报告,并结合公司、标的公司等最新情况,修订了《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经审阅,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三)公司协调审计机构开展加期审计工作后,公司就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经审核,我们同意《关于本次交易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议案》。

(四)本次交易审计加期的相关议案已经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的相关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交易审计加期的相关事宜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法定程序,也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股东的利益,对全体股东公平、合理。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对公司本次交易审计加期相关事宜的总体安排。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宋岩、王庆明、潘银生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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