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禾丰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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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90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禾丰股份关于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推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1 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1月22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禾丰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 2025年6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36.01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4%,购买的最高价为8.50元/股、最低价为8.45元/股,支付的金额为305.6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730.306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90%,购买的最高价为9.16元/股、最低价为7.3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4,545.9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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