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601988):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5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或“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 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 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 本行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7月18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大 厦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18日 至2025年7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 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 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上述各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2025年7月2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boc.cn)的《中国银2025 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 特别决议议案:第2、3、4项议案。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项议案。 (四)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根据本行《公司章程》及本 次股东大会情况,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无需由优先股股东审议, 因此,优先股股东不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六) 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请见本行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boc.cn)刊登的日期 为2025年6月20日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 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 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 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 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本行股票的任一股东 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 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 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根据本行《公司章程》,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 持有本行股权的百分之五十,则其已质押部分股权在股东大会 上不能行使表决权。股东完成股权质押登记后,应及时向本行 提供涉及质押股权的相关信息。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行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见下表),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 必是本行股东。H股股东参会事项请参见本行在香港交易及结算 所有限公司网站及本行网站发布的本次股东大会通告和通函。
( ) 三 本行聘请的见证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5年7月18日8时30分至9时30分 (二) 登记地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大厦 (三) 登记方式: 1. 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 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须持 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持股凭证 进行登记。 2. 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 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 股凭证进行登记。 3. 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 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六、其他事项 (一) 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填妥及签署回执(附件2),并于2025年7月16日(星期三)或之前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 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二)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18 联系人:黄子芸 电话:8610-66592638,传真:8610-66594579 电子邮件:ir@bankofchina.com 本次会议出席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日 附件: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18日 附件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18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2、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25年7月16日(星期三)或之前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