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合科技(300491):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25年07月02日 17:54:23 中财网
原标题:通合科技: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491 证券简称:通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9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5年5月20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以现有总股本174,738,0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1,882,190.7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4,738,0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8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612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36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8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7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7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股东账号
01*****045
01*****805
01*****057
01*****287
01*****852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7月1日至登记日:2025年7月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尚在进行中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等将进行对应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漓江道350号
咨询联系人:冯智勇、郭巧琳
咨询电话:0311-67300568
传真电话:0311-67300568
八、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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