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科力(603722):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材料二零二五年七月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确保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顺利召开,特制定会议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守执行:一、股东参加股东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权益;二、股东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以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 四、任何人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和会议程序;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振动状态。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议程安排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7月9日(星期三)下午13:30开始 召开地点: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新材料产业园(民祥路29号)二楼会议室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日期:2025年7月9日(星期三)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2日 六、参加会议对象: 1、截至2025年7月2日(星期三)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介绍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代表及所持股份数 (二)审议会议提案并表决 1. 审议《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审议《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3.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三)统计并宣读表决结果 (四)签署相关文件 (五)宣读本次股东会决议 (六)宣读法律意见书 (七)会议结束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新材料产业园(民祥路29号) 联系电话:0510-88263255 传真:0510-88260752 联系人:常俊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七月九日 议案一: 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进一步明确公司的业绩考核指标,以更有效地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生产)人员、子公司核心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并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公司编制了《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7月1日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9日 议案二: 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完善公司薪酬考核体系,增强公司研发团队和子公司核心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有效吸引和保留优秀的研发人才和子公司核心骨干,满足公司对核心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巨大需求,建立公司的人力资源优势,进一步激发公司创新活力,在充分保障股东权益的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公司编制了《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7月1日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9日 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宜:(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授权董事会确定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授予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事宜;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包括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9)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0)授权董事会为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 (11)授权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的备案等;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并做出其等认为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12)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13)以上股东会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期间。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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