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致远新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50万股(含本数)且不超过300万股(含本数),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8042%至1.6085%。按照回购数量上限300万股和回购价格上限22.00元/股测算,回购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6,600.00万元(含本数)。按照回购数量下限 150万股和回购价格上限22.00元/股测算,回购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3,3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5月 7日、2025年 5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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