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深物业A(000011):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A 深物业B 编号:2025-32号 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本次提供担保的被担保对象扬州市物合置业有限公司资产负债 率超过70%,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6月4日、2024年6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27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担保协议,为控股子公司扬州市物合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物合公司”)向其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6.7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5日、2024年6月21日、2024年7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0)、《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26)及《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30)。 二、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维扬支行(以下简称“中 国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扬州物合公司在中国银行办理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根据对扬州物合公司持股比例提供不超过2.01亿元的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维扬支行 保证人: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扬州市物合置业有限公司 生效日: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 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约定的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本金人民币20,100.00万元。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6.70亿元, 总余额37.8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12.56%。截至目 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逾期债 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 的担保金额均为0。 五、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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