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思科技(688788):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1、经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关天鹉先生、刘荣荣女士、韩坤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关天鹉先生、刘荣荣女士、韩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 2025年7月1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