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帅股份(300969):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时间:2025年07月02日 12:06:54 中财网
原标题:恒帅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969 证券简称:恒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4 债券代码:123256 债券简称:恒帅转债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17日下午16: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网络投票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1日,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7、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通宁路39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1.01选举许宁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俞国梅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张丽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2.01选举陈章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李耀强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周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12)
3.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0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3.0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3.06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3.07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3.08关于修订《对外投资制度》的议案
3.09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的制度》的议案
3.10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3.1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3.12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1.00、2.00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应选举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提案3.00项下子议案3.01、3.02、3.03为特别决议事项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5年7月17日09:00—15: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通宁路399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7月16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蒋瑜
联系电话:0574-87050870传真:0574-87050870
Email:hszqb@motorpump.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通宁路399号 邮编:315033
5、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自行安排食宿、交通,相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股东参会登记表及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1、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日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969”,投票简称:“恒帅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 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7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上午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姓名/名称 身份证/营业执 照号码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持股性质 
委托人 是否提交授权委 托书 
股东登记表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无指示,则由代理人酌情决定投票。


提 案 编 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人数 (3)人   
1.01选举许宁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俞国梅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张丽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人数 (3)人   
2.01选举陈章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李耀强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周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作为投票 对象的子 议案数( 12)   
3.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0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3.0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3.06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3.07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3.08关于修订《对外投资制度》的议案   
3.09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的制度》的议案   
3.10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3.1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3.12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案   
注:1、同意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同意”栏内打“√”;反对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反对”栏内打“√”;弃权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弃权”栏内打“√”。

2、表决票涂改无效,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内打“√”视为无效表决票。

3、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出具体指示或者对某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股东(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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