誉辰智能(688638):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辰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誉辰智能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95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0万股,并于 2023年 7月 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4,000.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105.264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94.7360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 24个月,限售股股东 1名,对应限售股数量共计 667,4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9%,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5年 7月 14日(因 2025年 7月 12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5月 24日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自公司 2023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成之日起,公司总股本由 40,000,000股增加至56,00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于 2024年 6月 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上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使得本次拟解除限售的 1名限售股股东所持限售股份由476,758股增加至667,461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数56,000,000股的1.19%,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未发生因其他事项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等相关文件,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为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 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24个月。限售期届满后,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 24个月,限售股股东 1名,对应限售股数量共计 667,4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9%。 2、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年 7月 14日(因 2025年 7月 12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一)限售股上市流通清单如下:
经核查,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誉辰智能战略配售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战略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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