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ST岩石(600696):诉讼进展
证券代码:600696 证券简称:*ST岩石 公告编号:2025-036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诉讼一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主要诉求及金额:17,995,603.17元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4)沪0115民初85182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分行(以下简称“原告”)诉上海光年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一”)和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二”)金融借款一案,具体请参考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披露的《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2024-081)。 二、诉讼案件的主要内容 (一)事实与理由 原告认为:原告与被告一签订了《小企业授信业务额度借款合同》,原告按约向被告一放款,被告一逾期未还。 (二)判决的内容 1、被告一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借款本金17,672,806.66元,支付利息155,998.08元及截至2025年2月20日的逾期利息688.43元;2、被告一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自2025年2月2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以尚欠的借款本息之和17,828,804.74元为基数,按年利率5.175%计算); 3、被告一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律师费30,000元; 4、如被告一逾期不履行上述第一至三项还款义务,原告可以与被告一协议,以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401室的房产折价,或者申请以拍卖、变卖上述抵押物所得价款在3,000万元范围内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被告一所有,不足部分由被告一继续清偿;5、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第一至三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二履行连带清偿义务后,有权向被告一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6、案件受理费用130,91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200元,三项合计136,110元,由两被告共同负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在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中确认了借款的本金并计提了利息,因本次诉讼尚未执行,目前暂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四、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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