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特达因(000915):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3.7%暨增持计划完成
证券代码:000915 证券简称:华特达因 公告编号:2025-029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3.7%暨增持计划实 施完成的公告 股东郭伟松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 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2025年6月26日,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郭伟松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增 持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及《关于增持计划及承诺函》,郭伟松先 生在2025年6月25日增持公司股份2,343,400股的基础上,计划自 2025年6月26日起6个月内,继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433万股(约占总股本的1.85% )且不超过866万股(约占总股本的3.70%),详情见公司于2025年 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达到1%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2.2025年7月1日,公司收到郭伟松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东增 持公司股份达到3.7%暨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郭伟松先生 在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1日增持公司股份8,660,000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3.7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伟松先生在2025年6 月26日至2025年7月1日累计增持公司股份8,660,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3.70%,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郭伟松先生于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8,660,000股,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3.70%。本次增持后,郭伟松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共计 22,720,0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7%。具体持股比例变动情况如下:
二、增持计划及实施完成情况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根据郭伟松先生于2025年6月26日向公司出具的《关于增持计 划及承诺函》,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以及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持 股5%以上股东郭伟松先生计划自2025年6月26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433万 股(约占总股本的1.85%)且不超过866万股(约占总股本的3.70%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郭伟松先生已持有公司14,060,024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6.0%。郭伟松先生本次增持不设置价格区间,增持 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不存在其他锁定安排。郭伟松先生承诺自 增持计划及承诺函生效之日起36个月内,不谋求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权;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及法定期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暨后续增持 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二)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 自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1日,本次增持主体郭伟松先生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8,66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 完成。 本次增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增持计划、承诺一致。本次增持 计划实施前后,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变动情况如下:
三、其他相关说明 1.郭伟松先生本次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以及公司价 值的认可,并不谋求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 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 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披露的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郭伟松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3.7%暨增持 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郭伟松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