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长虹华意(000404):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长虹华意 公告编号:2025-040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9.8元/股; 2.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9.5元/股; 3.回购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5年7月10日(分红派息除权除息日)。 一、本次回购事项概述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8元/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在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二、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695,995,9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为0股,即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与公司2024年度末的总股本保持一致,按照分配总额不变、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数695,995,9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0000元(含税)=208,798,793.70元÷695,995,979股*10股。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期披露的《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情况 根据《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8元/股,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司回购价格上限由9.8元/股调整为9.5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1.计算公式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 2.具体测算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9.8元/股-(208,798,793.70元÷695,995,979股)=9.8元/股-0.30元/股=9.5元/股。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5年 7月 10日(分红派息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鉴于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在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9.5元/股的情况下,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30,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157.89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4.5%;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15,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578.95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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