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水科技(301190):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1190 证券简称:善水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9,285,618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总股本214,636,5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9,285,618股后的股本 205,350,8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802,632.3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 股=30,802,632.3元/ 214,636,500股*10 股=1.435106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35106元/股。 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情况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计划以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14,636,500股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9,285,618股后的股份总数205,350,8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30,802,632.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9,285,618.00股后的 205,350,88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7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7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9,285,618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7月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9,285,618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股=30,802,632.3元/ 214,636,500股*10股=1.435106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35106元/股。 2、公司相关股东及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的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矶山工业园区 咨询联系人:叶翩 咨询电话:0792-2310368 传真电话:0792-2310369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文件。 特此公告。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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