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软集团(600718):东软集团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2025年第二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
证券代码:600718 证券简称:东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47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2025年第二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1,120.136万份,可行权期限为2025年5月26日-2026年3月6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2025年第二季度,累计行权且完成登记3,463,370股,占本期可行权数量的30.92%。 ?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公司本次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的公司十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的公司十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2024年2月28日,公司披露了《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 2024年2月26日,公司在公司网站将《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6日。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已披露了《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于2024年3月7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披露了《东软集团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的公司十届九次董事会、十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十届二十次董事会、十届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的公司十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十届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情况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行权人数 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130人,2025年第二季度共有49人参与行权。 三、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公司本次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二)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于2025年第二季度累计行权且完成登记的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3,463,370股,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行权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2025年第二季度,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累计行权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过户股份数量合计3,463,370股,获得募集资金28,053,297元,该项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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