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东股份(002753):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债券代码:127059 债券简称:永东转2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 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5月 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持有公司 23,128,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16%,占公司当前剔除回购股份数量后股份总数的 6.24%)的大股东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富海”)计划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6月5日-2025年9月4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 1.26%(占公司当前剔除回购股份数量后股份总数的 1.28%)(即不超过 4,733,800股),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 1%(即不超过 3,704,215股);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 2%(即不超过 7,408,430股)。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东方富海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东方富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来源于与天津东方富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间协议转让以及该等股份在公司权益分派时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东方富海本次减持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东方富海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本次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东方富海已做出的承诺事项。 (3)东方富海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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