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尔利(30019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190 证券简称:维尔利 公告编号:2025-058 债券代码:123049 债券简称:维尔转债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通过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二)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5 年 7 月 1 日(星期二)下午1:30。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江苏常州新北区汉江路 156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会议主持人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副董事长宗韬先生主持。 (六)合法有效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的总股本数为781,597,732股,公司回购证券专户股份数为 31,413,715股,因此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50,184,017股。 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22人,代表股份 222,915,0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9.71%。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219,880,4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9.31%。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20人,代表股份3,034,524股,占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4045%。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代表)股份3,035,5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4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建议方案的议案》 1、表决情况: 赞成 221,556,8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39%; 反对 1,332,6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60%; 弃权 2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赞成 1,677,3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55.26%; 反对 1,332,6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43.90%; 弃权 2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84%;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赞成 221,738,4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47%; 反对 1,148,0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52%; 弃权 28,5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赞成 1,858,9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61.24%; 反对 1,148,0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7.82%; 弃权 28,5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94%;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表决情况: 赞成 221,714,4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46%; 反对 1,172,0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53%; 弃权 28,5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赞成 1,834,9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60.45%; 反对 1,172,0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8.61%; 弃权 28,5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94%;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表决情况: 赞成 221,712,8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46%; 反对 1,172,0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53%; 弃权 3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赞成 1,833,3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60.40%; 反对 1,172,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38.61%; 弃权 3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99%;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表决情况: 赞成 221,561,6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39%; 反对 1,323,2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59%; 弃权 30,1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赞成 1,682,1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55.42%; 反对 1,323,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43.59%; 弃权 30,1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99%;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六)《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表决情况: 赞成 221,680,0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99.45%; 反对 1,204,8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54%; 弃权 3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赞成 1,800,5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59.32%; 反对 1,204,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9.69%; 弃权 3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99%;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七)《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表决情况: 赞成 221,751,37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99.48%; 反对 1,133,5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51%; 弃权 3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赞成 1,871,8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61.67%; 反对 1,133,5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7.34%; 弃权 3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99%;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八)《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表决情况: 赞成 221,904,0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99.55%; 反对 995,3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45%; 弃权 1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赞成 2,024,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66.69%; 反对 995,3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2.79%; 弃权 1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51%;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九)《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1、表决情况: 赞成 221,783,5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99.49%; 反对 1,103,8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50%; 弃权 2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赞成 1,904,0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62.73%; 反对 1,103,8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6.37%; 弃权 2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91%;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十)《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01选举候选人李月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得票219,922,512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6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得票43,02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42%;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李月中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2选举候选人宗韬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得票220,047,09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7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得票167,61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5.52%;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宗韬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3选举候选人李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得票219,922,508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8.6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得票43,024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42%;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李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4选举候选人余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得票220,047,418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7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得票167,934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5.53%;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余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5选举候选人黄兴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得票220,047,08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8.7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得票167,60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5.52%;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黄兴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十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01选举候选人高允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得票219,930,5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6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得票51,016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68%;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高允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2选举候选人戴晓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得票219,930,611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6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得票51,12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68%;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戴晓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3选举候选人朱孔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得票219,927,279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8.6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得票47,79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57%;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朱孔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 7月 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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