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新材(600458):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验资报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验资报告 Beijing 100738 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 8层 China 邮政编码:100738 Telephone +86 (10) 8508 5000 电话 +86 (10) 8508 5000 Fax +86 (10) 8518 5111 传真 +86 (10) 8518 5111 Internet kpmg.com/cn 网址 kpmg.com/cn 验资报告 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500464号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2025年 6月 26日止,因向特定对象发行 106,732,34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而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号 — 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24,448,152.00 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824,448,152.00元。根据贵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 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 2025年 5月 1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5]996 号)同意,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106,732,348股。根据发行结果,贵公司本次实际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的 A股股票106,732,348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2.18元,申请增加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 106,732,348.00元。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5年 6月 26日止,贵公司已收到通过发行 A股所获得的货币资金,其中实收资本(股本)金额为人民币 931,180,500.00元 (人民币玖亿叁仟壹佰壹拾捌万零伍佰元整) 。 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500464号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24,448,152.00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824,448,152.00元,审验情况如下: 实收资本(股本) 审验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验资报告文号 验资报告日期 增加/(减少)金额 第 1期 39,800,000.00 株洲市审计师事务所 株审[98]验字第 84号 1998年 4月 15日 第 2期 10,348,000.00 株洲大唐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株唐会验字(2000)23号 2000年 2月 2日 第 3期 35,000,000.00 湖南开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开元所(2002)内验字第 060号 2002年 12月 11日 第 4期 85,148,000.00 湖南开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开元所(2004)内验字第 003号 2004年 3月 12日 第 5期 34,059,200.00 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 利安达验字[2006]第 1005号 2006年 7月 18日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华明(2010)验字第 第 6期 30,800,000.00 2010年 5月 7日 (特殊普通合伙) 60626562_A01号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第 7期 282,186,240.00 天职株 QJ(2011)273号 2011年 6月 20日 (特殊普通合伙)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华明(2013)验字第 第 8期 144,080,652.00 2013年 6月 18日 (特殊普通合伙) 60626562_A01号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第 9期 141,376,060.00 德师报 (验)字(15)第 1857号 2015年 12月 29日 (特殊普通合伙)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第 10期 19,680,000.00 大信验字【2023】第 3-00005号 2023年 5月 17日 (特殊普通合伙)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第 11期 2,060,000.00 大信验字【2023】第 3-00014号 2023年 7月 12日 (特殊普通合伙) 第 12期 (90,000.00) 不适用 未经审验 不适用 合计 824,448,152.00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止,贵公司于 2023年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21,740,000.00元、2024年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 90,000.00元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拟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06,732,348.00元,尚未进行注册资本工商登记变更和公司章程变更。 截至 2025年 6月 26日止,贵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31,180,500.00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931,180,500.00元。 拟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 2025年 6月 26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截至 2025年 6月 26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已于 2025年 6月 27日获贵公司确认。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系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于 1998年 5月经湖南省体改委湘体改字 (1997) 73号文批准,由原株洲时代橡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改制成立,2002年 11月 2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 [2002] 125号文核准向社会公众首发人民币普通股,并于 2002年 12月 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贵公司于 1994年 5月 24日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株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91430200712106524U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前后,贵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二、拟新增注册资本及出资规定 根据贵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 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 2025年 5月 1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5]996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106,732,348股。根据发行结果,贵公司本次实际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的 A股股票 106,732,348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2.18元,拟申请增加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 106,732,348.00元。 三、审验结果 截至2025年6月26日,贵公司本次发行A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299,999,998.64元,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 9,099,999.9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1,290,899,998.65元,此款项已于 2025年 6月 26日汇入贵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具体情况如下:
具体发行费用明细如下:
注:以上发行费用均为不含税费用。 四、累计出资情况 贵公司变更后累计实收资本 (股本) 为人民币 931,180,500.00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100%。 五、其他事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登记手续尚在办理之中,贵公司计划完成上述登记手续后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