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正药业(600267):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67 证券简称:海正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25-38号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千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均包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5-29号),已登载于2025年5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四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6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18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5%,购买的最高价为9.40元/股、最低价为9.10元/股,支付的金额为38,641,725.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6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5,5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6%,购买的最高价为9.40元/股、最低价为8.9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50,891,385.00 为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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